10 甲主張信賴保護是否有理由?
(A)有理由,因為甲並無行政程序法第 119 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
(B)有理由,因為甲無法預見其營業許可被廢止
(C)無理由,因為甲可預見其營業許可因違反相關法規而被廢止
(D)無理由,因為甲有詐欺行為,信賴不值得保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80), B(160), C(3792), D(85), E(0) #1623997

詳解 (共 3 筆)

#2371968

法規准許廢止者,因為甲違反法規規定,不具有信賴保護利益,因而不得請求補償

128
0
#2753556

(行政處分之廢止)

行政程序法第123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43
0
#2347078
行政程序法第123條合法授益處分原則上不...
(共 16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