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甲將其 A 屋出賣給乙,上開案件委由丙地政士與丁仲介業處理。請問應由誰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實價?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50), B(1284), C(1272), D(454), E(5) #668933
統計: A(1350), B(1284), C(1272), D(454), E(5) #668933
詳解 (共 6 筆)
#3664286
本條例 108.07.31 修正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 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
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
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
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
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
地政士法第二十六條之一及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
有關買賣案件申報登錄資訊之規定,不予適用。
前項受理申報登錄資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
第二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供政府機關利用並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供查詢。
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
第二項申報登錄資訊類別、內容與第四項提供之內容、方式、收費費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9
2
#1146366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 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
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
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
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
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
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前項買賣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權利人免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
(一)買賣案件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應由地政士申報登錄。
(二)買賣案件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除依前款規定委託地
政士申請登記者外,應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
前二項受理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
前三項登錄之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供政府機關利用並以區段化、
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
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
始得為課稅依據。
第二項、第三項登錄資訊類別、內容與第五項提供之內容、方式、收費費
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2
3
#7316239
1.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
2. 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
0
0
#5930490
答案應該是(C)丙地政士、(D)丁仲介吧
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