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刑法第 26 條規定:「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下列情況,何者屬之?
(A)甲痛恨乙,誤以為砂糖可以殺人而將砂糖加入乙的飲料中,欲藉此殺死乙
(B)甲持手槍瞄準 300 公尺外的乙扣發板機射擊,但子彈規格不符,無法擊發
(C)甲向屋內的乙射擊,但乙在甲射擊前剛好離去
(D)甲欲搶奪乙的黃金,乙卻早將黃金掉包為石頭
詳解 (共 9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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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甲痛恨乙,誤以為砂糖可以殺人而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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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犯之成立要件有三:一、現構成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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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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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事實是否能夠成立,首先須先評論這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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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B選項手槍射程不會達到300公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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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絕對不能說:行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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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危險的部分看是要用具體危險說還是重大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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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刑法第 26 條「行為不能發生犯罪...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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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6條規定,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