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21841
年份:113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10 關於公司法第 235 條之 1 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酬勞分派之規定及其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計算員工、董監事酬勞時,應以當年度獲利扣除累積虧損後,再就餘額計算員工、董監事酬勞
(B)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所謂比率須為固定比例(例如 1%),不得為一定區間(例如 1-3%)
(C)員工酬勞得以發放現金或股票為之,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即可
(D)公司董事長兼任員工時,可基於員工身分受員工酬勞之分派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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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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