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A 因對於 B 公然辱罵,經法院判刑確定。A 認為刑法公然侮辱罪之規定違
憲侵害其言論自由,向司法院聲請釋憲。A 的主張最可能涉及那種基本權
利之功能?
(A)防禦權功能
(B)給付請求功能
(C)第三人效力
(D)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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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63), B(242), C(820), D(885), E(0) #2686691
統計: A(4463), B(242), C(820), D(885), E(0) #2686691
詳解 (共 10 筆)
#4762367
防禦功能是基本權最典型的功能,禁止國家對人民基本權的干預,即要求國家“不作為”的功能。 ... 例如中華民國憲法第14條規定「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如國家不當干預人民集會或結社,人民得援引該基本權規定請求法院宣告國家的干預行為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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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4050
認為刑法公然侮辱罪之規定違憲侵害其言論自由
而防禦權是人民對抗國家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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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414
回6F
應該就是說「正當法律程序」
而正當法律程序又分為:
1.程序上之正當程序:政府限制人民「生命、自由、財產」時,應如何進行程序才是正當之有關規定。
2.實質上之正當程序:法院審查法律內容,目的係為確保「公平」之相關規定。

節錄自
https://idv.sinica.edu.tw/dennis/Constitutional%20Due%20Proces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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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8331
基本權第三人效力
是在討論對私人主張基本權的效力問題。由於基本權乃是源自於人民對國家的請求權,因此基本權有所謂的「對抗國家性」,但是對基本權的侵害來源有時並不限於國家,私人也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基本權;而針對來自其他私人的基本權侵害是否得主張基本權,就是所謂的基本權第三人效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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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2589
請問D有定義嗎?
我的想法 可以釋憲代表可以救濟
救濟是一種程序
請問哪裡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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