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十一條規定學校於受理疑似校園霸凌事件之被霸凌人申請調查後,應於幾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
(A)一日
(B)二日
(C)三日
(D)四日
統計: A(221), B(351), C(2332), D(8), E(0) #1815011
詳解 (共 8 筆)
依據校園霸凌防治準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校園霸凌是指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與學生間,於校園內所發生的霸凌行為。
(B) 學校應組成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以校長為召集人,其成員應包括導師代表、 學務人員、輔導人員、家長代表、學者專家及學生代表。
(C) 學校於受理申請後,應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 並於受理申請之次日起二個月內處理完畢。
(D) 二人以上行為人分屬不同學校者,由被霸凌人於行為發生時所屬之學校負責調查, 相關學校應派代表參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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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疑似校園霸凌事件之被霸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得向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所屬之學校(以下簡稱調查學校)申請調查;學校於受理申請後,應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並於受理申請之次日起二個月內處理完畢,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調查及處理結果,並告知不服之救濟程序。
導師、任課教師或學校其他人員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應即通報校長或學務單位,學校應就事件進行初步調查,並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
學校經學生、民眾之檢舉(以下簡稱檢舉人)或大眾傳播媒體、警政機關、醫療或衛生福利機關(構)等之報導或通知,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應就事件進行初步調查,並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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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調查學校接獲申請、通報、檢舉或通知,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除依第二十一條規定通報外,應於三日內將事件移送調查學校處理,並通知當事人。
應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