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立法院提出的憲法修正案,經公告多久時間後,再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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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0), B(84), C(171), D(1643), E(0) #1840088

詳解 (共 1 筆)

#2948695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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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93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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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全部:*憲法修正案:1344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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