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37 條第 2 項之規定,發行轉換公司債時之轉換價格, 發行人應於該轉換公司債銷售前公告之。至於其所稱「轉換價格」,係指下列何者?
(A)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每股股票所需轉換公司債之市場價格
(B)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每股股票所需轉換公司債之票面金額
(C)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每股股票所需股票之票面金額
(D)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每股股票所需股票之市場價格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 B(104), C(18), D(14), E(0) #1791560

詳解 (共 1 筆)

#4249095
第 37 條 發行轉換公司債時之轉換價...
(共 7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