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下列何者為行政處分之附款?
(A)人民依法申請5千元補助,主管機關經核准發給3千元
(B)衛星頻道業者申請換照,主管機關依法許可並發給自舊執照期限屆滿起至6年後有效之新執照
(C)人民申請於路邊設置書報攤,主管機關許可並註記交通量大增時應撤攤
(D)人民報考駕駛執照,主管機關核發駕駛執照並於駕照種類欄註記「普通小型車」
統計: A(40), B(629), C(5371), D(208), E(0) #165549
詳解 (共 10 筆)
B 非附款是因為 法律裡就規定 "舊照換新照, 新照的有效期間從舊照屆滿起6年"
因此, 非針對行政處分添加相對人額外之義務, 並非附款.
重聲法律之規定, 並非附款
ex. 允許集會遊行, 加註禁止攜帶爆裂物品.
不管是否有加註 "禁止攜帶爆裂物品" 都不影響行政處分之效力.
集會遊行法裡本身就有規定 "集會遊行禁止攜帶爆裂物品"
此一重聲法律之規定, 並無增加相對人額外之義務, 並非附款.
回應樓上 依處分內容,書報攤已經可以設攤。
若是解除條件,條件成就時原處分失其效力,那交通量大時該處分自動失效(已達成解除條件),該攤販以後也不能設攤了(許可之行政處分失效)。
要求撤離是負擔,負擔有如一獨立之行政處分,要求相對人有一定作為、不作為、忍受之義務。該攤販可以擺攤,只是在交通量大時要撤離,交通量不大時還是能擺攤。
若題目改成交通流量大廢止其設攤許可,則係保留廢止權囉,交通量大時,行政機關有權廢止其許可,行政機關還要做出一個[廢止處分]以廢止原許可處分。
10樓的問題跟下面題目雷同
24 甲申請建築執照,主管機關將其建築式樣予以修正後許可之,此之建築式樣修正之性質為何?
(A)建築許可處分所附加之負擔
(B)建築許可處分所附加之停止條件
(C)建築許可處分之一部,並非附款
(D)建築許可處分所附加之廢止權保留
附款(附負擔)與修正之負擔(行政處分之限制或變更)的觀念釐清
補充其他摩友判斷負擔與條件的區別:
波波 高一上 (2017/06/18)
負擔與條件的區別:
負擔
負擔會跟在「授益處分」後面,
例子:准許德國人甲在台灣居留,但不得就業。
↑准許居留乃為「授益處分」,跟在後頭的「不得就業」即為負擔。
條件
條件乃為「不確定事實」,
例子:待國際油價漲幅超過五成時,原處分所訂之給付使得發給。
↑「漲幅超過五成」,表示「現在還沒漲」,不曉得何時會漲,所以屬於「不確定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