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據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執行機關因執行目的有難於實現之虞者,得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之
(B)行政執行應遵守公平合理與比例原則
(C)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之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
(D)行政執行於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迫時,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7), B(44), C(2570), D(403), E(0) #670524
統計: A(47), B(44), C(2570), D(403), E(0) #670524
詳解 (共 6 筆)
#1473343
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
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所屬行政執行處之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53
2
#2548421
第 6 條 | 執行機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之: |
20
1
#1290982
關於行政執行時間之限制
行政執行法第5條
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但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迫或徵得義務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17
3
#1022324
C由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為之
8
0
#4383908
(C)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之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
行政執行分署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4
行政執行法 第 4 條
I. 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II.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所屬行政執行處之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2
0
#3880156
(C)行執法第四條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