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立為行政主體時,下列何者非應注意之事項?
(A)拓展國防及軍民通用技術,考量成本及經營效能,不適宜由國防部推動
(B)提升國防科技能力及建立國防工業,具有專業性,不宜由民間公司辦理
(C)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有權訂定與人事管理、會計制度等事項相關之規章
(D)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應採企業化經營理念,自負盈虧,不受監督及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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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2), B(214), C(296), D(5474), E(0) #2098400
統計: A(402), B(214), C(296), D(5474), E(0) #2098400
詳解 (共 3 筆)
#3674840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 2 條
本院為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為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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