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均有管轄權時,下列處理方式何者優先?
(A)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
(B)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C) 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D)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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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3), B(334), C(9303), D(105), E(0) #570301
統計: A(263), B(334), C(9303), D(105), E(0) #570301
詳解 (共 5 筆)
#823033
行政程序法 第13條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 各該機關 協議定之
,不能協議或有統一 管轄之必要時,由 其 共同上級機關 指定管轄。
(先受理-->協議-->指定)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 各該機關 協議定之
,不能協議或有統一 管轄之必要時,由 其 共同上級機關 指定管轄。
(先受理-->協議-->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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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331
先受理-->協議-->共同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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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7567
行程法13條 管轄競合:有好處,各機關都想(積極)管轄
口訣:優血脂
1.優先受理者
2.雙方協議
3.共同老大指定
行程法14條 管轄衝突:沒好處,各機關都不想(消極 負面)管轄
口訣:止血
1.共同老大指定
2.雙方老大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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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617
行政程序法 第13條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 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 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 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 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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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819
受理在先 --> 互相協議 --> 共同上級 或 不同上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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