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如未到期之債權有預為請求之必要者,債權人得提起何種訴訟?
(A)中間確認之訴
(B)客觀預備合併之訴
(C)將來給付之訴
(D)第三人撤銷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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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2), B(63), C(1711), D(44), E(0) #2770041

詳解 (共 5 筆)

#5074500
第 246 條 請求將來給付之訴,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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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1641
民事訴訟法第246條
請求將來給付之訴,以有預為請求之必要者為限,得提起之。
將來給付之訴( 246 )

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1385號判例意旨:「將來給付之訴,以債權已確定存在,僅請求權尚未到期,因到期有不履行 之虞,為其要件。」,由此可知將來給付之訴,意謂債權業已確定存在,但其請求權未屆期並有債務人不為履行的可能,方能提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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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001
民事訴訟法 第 246 條 (將來給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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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5587
將來給付之訴,是指原告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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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1924

當一個人欠你錢,雖然還沒到還款期限,但你很擔心他到時候會賴帳或把財產脫光光(預為請求之必要),你可以提前去法院告他,要求法院先確認你的債權並預防他脫產。這種訴訟就叫作「將來給付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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