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教師法規定,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1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多少?
(A)三分之二
(B)四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二分之一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1), B(8), C(129), D(381), E(0) #1023521

詳解 (共 4 筆)

#1281539
教師評審委員會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
評會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二
16
0
#3092289
※未兼行政教師比例【教師評審委員會】不得...
(共 7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
#2445411

叫聲32 叫評21

5
0
#2667247

教師法

11前項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其設置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