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_教師甄選筆試試題:特殊教育科#126473
年份:114年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11. 持有特殊教育鑑定證明之特教學生,若欲放棄特教身份…(A) 有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決議簽名,就無需簽立放棄特教服務同意書。(B) 經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決議即可,無需通過特教推行委員會審議。(C) 鑑定證明有效期限到期,不同意參加後續鑑定者,特教身份自然消失,無需提報。(D) 以上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