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甲教唆乙殺害丙,惟乙並未依甲之教唆殺害丙,而僅將丙傷害之,甲之行為應如何處斷?
(A)無罪 153
(B)甲應依普通傷害既遂罪處斷
(C)甲應依殺人未遂罪處斷
(D)甲應依殺人未遂罪與普通傷害既遂罪之數罪併罰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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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1), B(312), C(52), D(15), E(0) #268843

詳解 (共 4 筆)

#387734
按29條III刪除之後,採限制從屬性,教唆之罪,以被教唆人著手為限。本題中被教唆人,無著手殺人,僅著手傷害,故應不成立殺人罪。惟本題中乙有故意, 且著手傷害,故成立故意傷害罪。甲依同質重合性理論,殺人犯意包括傷害,故甲應亦有教唆傷害故意,故應亦成立故意傷害罪。 

本題提答案應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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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291

本來我也覺得是C~可是同一個題目不同地方答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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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395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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