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機關得委託行使權限之對象?
(A)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
(B)民間團體
(C)個人
(D)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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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1), B(41), C(307), D(6214), E(0) #1782603

詳解 (共 3 筆)

#2772952

  第一步驟。先知道行政機關委託行使權限,涉及兩個面向:

〈1〉委託,行政機關將其權限一部分,委託給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

〈2〉委託行使公權力,又稱行政委託;行政機關將其權限一部分,委託民間私人或團體辦理。

  第二步驟。解題開始:

〈1〉A選項為委託。

〈2〉B選項為委託行使公權力。

〈3〉C選項為委託行使公權力。

〈4〉D選項的司法機關不適用行政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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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9320



行政程序法

第 15 條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

行政機關因業務上之需要,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

行政機關執行之。

前二項情形,應將委任或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

新聞紙。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個人辦理

前項情形,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第一項委託所需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由行政機關支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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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2763

也可以這樣理解
行政法院是司法院體系下 屬於司法權;行政機關所代表為行政院的行政權 依據權力分立原則不相隸屬 互相制衡
且法院是公平公正追求正義的代表 獨立行使審判權;行政體系則是上下一體 上命下從為特色

讓行政機關跟司法機關可以互相委託 將造成權責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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