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 39 條 規定提起覆議、第 43 條規定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或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外,應於幾日內公布?
(A)10 日
(B)15 日
(C)20 日
(D)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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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9), B(241), C(17), D(1241), E(0) #1834847

詳解 (共 2 筆)

#3007052

地方制度法 第32條 第1項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覆議、第四十三條規定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或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外,應於三十日內公布。


中華民國憲法 第72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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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條(地方行政規則之發布程序與生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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