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原則上應由何人負擔?
(A)由行政機關負擔
(B)由當事人負擔
(C)由行政機關與當事人共同負擔
(D)行政程序依職權開始者,由行政機關負擔;行政程序依申請而開始者,由申請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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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596), B(737), C(154), D(2257), E(0) #1266512
統計: A(8596), B(737), C(154), D(2257), E(0) #1266512
詳解 (共 10 筆)
#1402003
D是故意52條和34條混在一起讓人搞混
例外情形其實是52條的但書所言
但專為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利益所支出之費用
77
2
#4104685
1.原則(程52)
行政機關負擔 : 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
2.例外(程52但)
當事人負擔 :
專為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利益所支出之費用
可歸責於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之延滯所生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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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440
好好看清楚題目……
題目以說“原則”了,所以答案A
46
6
#4196686
行政程序法第 52 條
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由行政機關負擔。但專為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利益所支出之費用,不在此限。
因可歸責於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之事由,致程序有顯著之延滯者,其因延滯所生之費用,由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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