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列何者得請求補償?
(A)快捷郵件因颱風毀損
(B)包裹遞交收件人時封面完好,但因內件性質減少重量
(C)保價郵件因地震毀損
(D)收件人聲稱已獲授權求償,但無法提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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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4), B(208), C(6525), D(158), E(0) #1767302
統計: A(404), B(208), C(6525), D(158), E(0) #1767302
詳解 (共 10 筆)
#3216110
☯下列何者得請求補償?
(C)保價郵件因地震毀損(○)
☀【保價郵件】====◎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情事 ➡ 有補償(○)。◎戰事 ➡ 不補償(✕)。
(A)快捷郵件因颱風毀損(✕)➡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情事,不補償。
(B)包裹遞交收件人時封面完好,但因內件性質減少重量(✕) ➡ 不得以毁損論。
(D)收件人聲稱已獲授權求償,但無法提出證明(✕ )➡ 必需提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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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60
| 第二十九條 | 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寄件人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 一、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 二、前款以外之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 三、限時郵件、快捷郵件遞送延誤,經查明為中華郵政公司之過失所致。 四、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 前項求償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收件人行使: 一、收件人提出證據,證明已由寄件人授與求償權。 二、郵件一部毀損或被竊,收件人收受其餘部分並聲明保留求償權。 寄件人或收件人除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補償外,不得依其他法律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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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8660
法條看清楚變通
郵政法第29條第一款所述的各類郵件,因一部全部~~~(自己查 加深印象
然後第31條第二款,29條所述的因天災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得請求
但『唯有』保價郵件因戰事所致不得請求,故保價郵件因天災不可抗力仍可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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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6628
保價郵件以因戰事致有損失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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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2185
應予以補償者:看到選項有保價+不是戰事就可以直接選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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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7538
保價郵件因為戰事才不賠
大部分都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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