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鑑輔會應於身心障礙學生 入學前,對安置機構以書面提出建議。」 鑑輔會的書 面建議不需包括下列哪一項?
(A)復健服務之提供
(B) 教學課程之設計
(C)教育輔助器材之準備
(D)生活協助 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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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9), B(549), C(19), D(41), E(0) #38094

詳解 (共 4 筆)

#96590

口訣:安生教父 → 安生教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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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69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十一條

鑑輔會依本法第十二條安置身心障礙學生,應於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安置會議七日前,將鑑定資料送交學生家長;家長得邀請教師、學者專家或相關專業人員陪同列席該會議。

鑑輔會應就前項會議所為安置決議,於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前,對安置機構以書面提出下列建議:

一、安置場所環境及設備之改良

二、復健服務之提供

三、教育輔助器材之準備

四、生活協助之計畫

前項安置決議,鑑輔會應依本法第十三條每年評估其適當性;必要時,得視實際狀況調整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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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5301

此條文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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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503
我是聯想成 教學課程之設計 對身心障礙生較沒有急迫的需要 所以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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