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在塔巴(H.Taba)提出的課程理論中,下列何項是其認為敘寫課程目標的效標?
甲、目標敘寫需清晰區別各項學習經驗所預期的行為 乙、目標應具有重建社會文化的導向,不侷限於現實 丙、目標應具有發展性,用以引導課程,而不是課程的終點 丁、目標應具有創意,允許教學者有不同的詮釋
(A)甲乙
(B)甲丙
(C)乙丁
(D)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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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1), B(1711), C(184), D(812), E(0) #1640284
統計: A(171), B(1711), C(184), D(812), E(0) #1640284
詳解 (共 5 筆)
#3169879
塔芭(Taba,1962):
一、課程設計方法: 1. 草根法 2. 課程由教師由下而上以時記教學需求為導向設計 3. 主張:教師應為學校學生創設特定的教學單元 4. 以「歸納法」的途徑設計課程,從特定部分以至建構通用的設計方式
二、設計步驟
(一)提出不同年級層次或科目領域的試驗性單元樣式:
1、診斷需要 2、建立目標 3、選擇內容 4、組織內容
5、選擇學習經驗 6、組織學習經驗 7、決定所要評鑑的內容及其手段
8、檢核教學單元的順序與平衡
(二)考驗實驗單元
(三)修訂與強化
(四)發展架構
(五)安置與散播新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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