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奇魅型領導可源自下列那位學者的學說?
(A)伯恩斯(J. Burns)
(B)韋伯(M. Weber)
(C)貝斯(B. Bass)
(D)巴納德(C. Barnard)
統計: A(748), B(3062), C(161), D(260), E(0) #129636
詳解 (共 7 筆)
魅力領導=奇魅型領導=超人權威
奇魅型領導可源自下列那位學者的學說?
(A) 伯恩斯 ( J. Burns )
(B) 韋伯 ( M. Weber )
(C) 貝斯 ( B. Bass )
(D) 巴納德 ( C. Barnard )
~解析 :
「轉換型領導」源自於「交易 ( 互易 ) 型領導」( transactional leadership ) 與「魅力 ( 奇魅 ) 型領導」( Charismatic leadership ) 兩種「理論」 :
「轉換型領導」可以說是結合「交易 ( 互易 ) 型領導」和「魅力 ( 奇魅 ) 型領導」,以「促進」組織「變革更新」的一種「領導理論」,在「運用」上必需掌握「不同領導類型」的「配合條件」:
一、「交易 ( 互易 ) 領導理論」( transactional leadership theory ) :
(一)「交易領導理論」可以「追溯」到 -「巴納德 ( Barnard ) 的「貢獻滿足平衡理論」:
(二) 其「影響力」的「來源」得自於「領導者」能夠使「部屬」相信「貢獻」和「報酬」是「公平的」、「合理的」;
(三) 而「部屬」對「領導者」所「交付」的「順服」與「忠誠」也是「建立」在「交換互惠」的「基礎」之上。
(四) 這種因為「交易」的「公平性」所「產生」的「領導權力」,並非「完全」是「物質」、「金錢」或「利益」上的「交換」,還包括「精神」、「情感」的「交流」。
(五) 而所謂「士為知己者死」也可以說是「公平交易」的一種「結果」。
※ 何謂「士為知己者死」?
「解釋」→「知己」者:是指「瞭解自己」,「信任自己」的「人」。而「士為知己者死」整句話是指「甘願」為「賞識自己」、「栽培自己」的「人」來「獻身」。
二、「魅力 ( 奇魅 ) 型領導」( Charismatic leadership theory ) :
(一)「德國」學者韋伯 ( Weber ) 認為「合法權威」的「發展過程」歷經以下「三個階段」:
1.「傳統」權威;
2.「魅力」權威;
3.「合法合理」權威。
(二) 而所謂「魅力權威」:
1. 其「來源」得自於「領導者個人」所「具備」之「天賦」、「超世俗」的「人格特質」;
2. 透過「個人」的「意志」與「遠見」,其「跟隨者」莫不「衷心信服」。
3. 而這一類型的「領導者」善於應用「溝通」的「技巧」、「形象」的「吸引力」和「未來美好」的「藍圖」,有效「處理」組織所「面對」的「危機難關」。
「德國」學者韋伯 ( Weber ) 認為「合法權威」的「發展過程」歷經以下「三個階段」:
1.「傳統」權威;
2.「魅力」權威;
3.「合法合理」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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