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關於主張國際優先權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設計專利申請人主張國際優先權但未聲明首次申請之申請日者,得於
最早優先權日後 10 個月內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
(B) 專利申請人就相同創作在 WTO 會員第一次申請設計專利後,於該申請
日之次日起算 10 個月內向我國申請發明專利,始可主張國際優先權
(C) 發明專利申請人欲主張國際優先權者,應於首次申請日後 16 個月內向
我國申請專利
(D) 主張國際優先權之外國第一次依法申請之專利,若該基礎案申請後有
撤回情事,將無法據以主張優先權。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12. 關於主張國際優先權之下列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