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下列關於民主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
(A)依憲法規定,國民為國家主權之擁有者
(B)公職人員選舉為民主正當性傳遞之唯一途徑
(C)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之質詢,為民主監督之表現
(D)若以修憲方式將總統選舉改為由立法委員間接選出,並不違反憲法揭櫫民主原則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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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 B(1840), C(54), D(711), E(0) #2780294
統計: A(28), B(1840), C(54), D(711), E(0) #2780294
詳解 (共 10 筆)
#5141079
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揭示了我國憲法下國民主權原則之展現,但具體之國民意志如何傳遞並影響國家權力之行使,並非十分清晰。是以,本文立基於所有國家權力均同樣必須具備國民主權原則下之民主正當性,蓋我們無從承認說國家權力之中有所謂的「欠缺民主正當性之國家權力」。從而學理及比較法上雖有不同民主正當性之詮釋模式與傳遞路徑,但本文旨在於證立與詮釋在我國憲法下,究竟各個國家權力係如何回溯暨接受國民意志控制之傳遞模式和路徑,以摒棄「選舉是唯一的民主正當性途徑」之錯誤民主迷思。蓋完善之民主體制絕非僅止於定期改選而已,探求國家權力以何種方式回溯及於國民意志並對於國民負責;另方面,進而保障人民之政治自由與社會共識之建立,毋寧是我們必須加以追求並努力之所在。
https://www.airitilibrary.com/Publication/alDetailedMesh?docid=17287618-200705-x-22-165-21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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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8294
(D)若以修憲方式將總統選舉改為由立法委員間接選出,並不違反憲法揭櫫民主原則之意旨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 憲法修正 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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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5121
補充d選項
美國總統選舉方式是以選舉人團的間接選舉選出,但是美國依舊是一個民主國家啊
所以d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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