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下列何種教育輔助器材不在「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四條所規定學校應提供之輔具項目中?
(A) 輪椅
(B) 調頻助聽器
(C) 盲用電腦
(D) 擴視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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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1), B(294), C(131), D(25), E(0) #56362
統計: A(561), B(294), C(131), D(25), E(0) #56362
詳解 (共 4 筆)
#344911
這是98年以前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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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條 |
就讀特殊學校 (班) 及一般學校普通班之身心障礙者,學校應依據其學習 及生活需要,提供無障礙環境、資源教室、錄音及報讀服務、提醒、手語 翻譯、調頻助聽器、代抄筆記、盲用電腦、擴視鏡、放大鏡、點字書籍、 生活協助、復健治療、家庭支援、家長諮詢等必要之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 支持服務;其實施辦法,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
直接砍掉這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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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045
調頻助聽器應該是指fm調頻系統,可以向各縣市的中心借用(費用高昂一組七,八萬以上),當然如果要自己買也是可以
至於你說的助聽器,要自己買,兩三萬~~五六萬都有,越新款或者越好就越貴囉,所以基本上要自費,但是政府有補助。
且調頻助聽器通常適用時間都是在上課,或大團體當中,為了讓聽覺障礙者能更集中聲音幫助減少外界干擾而使用,一般家庭生活不太會使用,所以也很少人會自費買,通常就是申請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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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062
輪椅部分我也有些疑惑,但輪椅跟助聽器一樣,都是需符合個人需求訂做後,再申請補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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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012
我在啟聰學校實習,學生的助聽器都是自己買的耶
反而有輪椅。怪了!
看完還是不知所以然,有人可以解惑嗎?
反而有輪椅。怪了!
| 第 24 條 | 各級主管機關應提供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有關評量、教學及行政等支援 服務。 各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 進行為原則,並得視需要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 業重建相關等專業人員,共同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 導評量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協助。 前二項之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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