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下列哪一項不是促進教育機會均等的策略?
(A)教育優先區
(B)教育選擇權
(C)補償教育
(D)單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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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737), C(37), D(294), E(0) #100010
統計: A(21), B(737), C(37), D(294), E(0) #100010
詳解 (共 8 筆)
#532503
教育機會均等是指讓所有人都能受同等教育,
也就是說,弱勢的人要多拿一點。
而教育優先區的意思跟補償教育很類似,
就是要讓弱勢的人多得到一些資源。
單軌制則是說,所有人受教過程都一樣,
皆受國家同等的對待,所以也是。
至於教育選擇權,
它只是說明你可以不用被規定只能到唯一的地方學習。
跟弱勢者能得到多一點並沒相關。(因為富者也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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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36
樓上,ACD都符合教育機會均等的理念。單軌制則意味著:不會因為社會階級或是社經背景等因素而將學生分流,可以確保各種條件的人民都能獲得相同的教育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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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069
教育選擇權,是在市場機制下產生的權利,
因為競爭的市場機制,賦予家長教育選擇權,給學校責任績效的壓力,
因為學校績效不好,家長就不會把小孩送到該學校,自然就被家長淘汰!!
所以~教育選擇權 和 教育機會均等(針對學生的權利)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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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57
教育機會均等的重要研究
- 美國 Coleman Report(1966)
- 設備與課程影響最小,次為教師素質,最大為學生的教育背景。
- 「積極肯定行動」(affirmative action)
- 「補償教育」
- 投入的資源,在基於「公義」與「公正」的原則下,應有所「不等」。
- 英國 Plowden Report(1967)
- 兒童的家庭變項影響學業成就最大。
- 家庭影響在聰明的孩童身上更為顯著。
- 父母態度影響最大。
- 年級越低,所受環境因素影響越大。
- 提供「學前教育」
- 「教育優先區」
- 「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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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58
1965國際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解釋「教育機會均等」至少有以下含意:
- 能力相同的青年,不論其性別、種族、地區或社會階級如何,皆有均等的機會,接受非強迫性的教育。
- 社會各階層的成員,對於非強迫性的教育,具有均等的參與比率。
- 社會各階層的青年,具有均等的機會,以獲得學術進修的基礎學力。
國內學者對教育機會均等的共識
- 每一個體應享受相同年限的基本義務教育,這種教育是共同性、強迫性,不因個人家庭背景、性別或地區之差異而有不同。(有教無類)
- 每一個體應享有符合其能力發展的教育這種教育雖非強迫性,但含有適性發展的意義,亦可稱為分化教育或人才教育。(因材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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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56
教育機會均等
- 入學的均等vs.結果的均等(Equal access vs. equal outcome)
- 積極性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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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07
想請教為何(C)補償教育 不行
但(D)單軌制 卻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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