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試題_第 9 階-技術員-職安管理、職安護理: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概要(含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137206
年份:113年
科目: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概要)
13.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應由何者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統一指揮及協調工作? (A)檢查機構 (B)原事業單位 (C)承攬人 (D)再承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