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有關短線交易利益歸入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五之股東方可行使
(B)董事或監察人不向義務人請求時,股東即可直接代為請求
(C)歸入請求權自可行使權利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D)董事或監察人不行使請求權,致公司受有損害時,對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任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 B(9), C(52), D(143), E(0) #2985181

詳解 (共 1 筆)

#5586744
引用出處:https://twse-re...
(共 139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