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下列何者係屬「與履約能力有關」之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A)廠商登記之證明
(B)公會會員證
(C)廠商信用之證明
(D)廠商納稅之證明
統計: A(14), B(18), C(124), D(32), E(0) #1026143
詳解 (共 2 筆)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
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
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
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
證。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一、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
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
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
件等。
二、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如迄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
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
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迄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
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
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三、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
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
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四、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
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
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六、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