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我國於 2016 年 1 月 16 日辦理第 14 屆正副總統選舉,順利選出正副總統並於 5 月 20 日就職。依上所述判斷, 下列何者正確?
(A)依據憲法規定,總統必須兼任該黨的黨主席
(B)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都須由副總統副署
(C)選民最遲需於 2015 年 9 月 15 日起連續居住我國境內才符合投票條件
(D)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可不具黨員身分,亦不需具有公務人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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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6), B(536), C(1417), D(7923), E(0) #2139124

詳解 (共 8 筆)

#3758807

我國於 2016 1 16 日辦理第 14 屆正副總統選舉,順利選出正副總統並於 5 20 日就職。依上所述判斷,下列何者正確?  D

(A)依據憲法規定,總統必須兼任該黨的黨主席 →憲法並無規定

(B)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都須由副總統副署 →由行政院長副署

(C)選民最遲需於 2015 9 15 起連續居住我國境內才符合投票條件 → 須於715日起居住滿六個月

(D)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可不具黨員身分,亦不需具有公務人員資格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長可不具備黨員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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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7945
回應樓上
如果是投市長之類的是四個月沒錯,但總統要6個月喔。

一、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條及第12條規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年滿二十歲,無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之情形,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者,或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現在國外,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並在規定期間內(詳如說明二)向其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辦理選舉人登記者,為總統副總統選舉之選舉人。

資料來源:
https://www.roc-taiwan.org/cayvr/post/14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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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9196

對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的要求:

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對公職候選人的年齡要求:

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年滿三十歲

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年滿二十六歲

其他公職人員(ex民代):滿二十三歲


選民的居住要求:

投總統票:居住六個月以上

投其他公職人員票:居住四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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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2727
(A)憲法並無此規定 (B)憲法第37...
(共 31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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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9605

總統副總統選舉(20歲)、公民投票(18歲)→六個月以上
其他公職候選人選舉(20歲)→四個月以上

※補充
公民投票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21 日

第 7 條
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
第 8 條
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在中華民國、各該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得分別為全國性、各該直轄市、縣(市)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提案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提案提出日為準;連署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連署人名冊提出日為準;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並均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
前項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於重行投票時,仍以算至原投票日前一日為準。

類題
17.依公民投票法規定,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的阿平,未受褫奪公權或監護宣告,戶籍設立在高雄市剛滿5個月,若當時高雄市正在進行地方性公民投票,請問:阿平可以行使投票權嗎?
(A) 可以,阿平滿20歲
(B) 可以,阿平居住超過4個月
(C) 不可以,阿平未滿23歲
(D) 不可以,需居住滿6個月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1年 - 101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8831


答案:D
難度:適中

14.依我國現行法律的相關規定,若在今年 12 月 19 日要進行某縣縣長的選舉。若僅依選項敘述判斷,下列何者具有投票權?
(A) 18 歲的阿花,自小即設籍在該縣,目前就讀高三
(B) 30 歲的阿龍,於 9 月 19 日將其戶籍遷至該縣
(C) 45 歲的阿成,自小即設籍在該縣,目前仍受褫奪公權宣告中
(D) 22 歲的喬治,是從美國來臺學中文一年的交換學生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7年 - 107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73316


答案:C
難度:簡單

8.有關雙方皆為高中畢業且已滿 18 歲之未成年(現為成年)夫妻,於結婚後參政權利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兩者皆無法行使公投權
(B) 兩者皆無法行使公職人員選舉權
(C) 兩者皆不得參加公職考試
(D) 兩者皆有公職人員被選舉權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10年 - 110 鐵路、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佐級、五等_各類科、各組別:公民#101698


答案:B
難度:簡單

14.公民投票指全體公民透過行使投票的權利,對國家或社會的重大或特定問題進行表決的制度。關於我國公民投票的制度與實施,下列何者最為適切?
(A) 每一年皆可舉行一次公民投票
(B) 投票資格與正副總統選舉相同
(C) 展現國民主權
(D) 保護社會上少數人的權益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11年 - 111 初等考試_各類科:公民#105644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

9.2017 年 12 月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將公投年齡從 20 歲降至 18 歲,並大幅降低提案、成案及通過的門檻。關於公民投票法的敘述,何者正確?
(A) 其修正案須由公民投票複決通過
(B) 增加人民政治參與的困難度
(C) 能實現人民選舉與罷免的權利
(D) 能增進人民直接民權的行使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12年 - 112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116093


答案:D
難度:簡單

15.某甲不忍移工勞動人權遠低於本勞,欲推動公民投票修改《勞動基準法》。下列何種作法合於我國相關制度?
(A) 年滿 20 歲且未受監護宣告始擁有投票權
(B) 甲可向外籍移工募款從事宣傳支持活動
(C) 成案後甲可邀請民間團體代表參與辯論
(D) 於我國戶籍登記滿 4 個月起即有投票權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12年 - 112 鐵路、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佐級、五等_各類科、各組別:公民#114804


答案:C
難度:適中

19.副署制度是內閣制的特色之一,我國現行體制設計亦有此制度的適用。請問下列何項事例在我國適用副署制度?
(A)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的任免令
(B) 總統發布監察院院長的任免令
(C) 總統公布法律或發布命令
(D) 總統發布解散國會的命令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112年 -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117945


答案:C
難度:簡單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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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7776

(以下僅節錄部分條文)

 

(0351225 制定)

中華民國憲法

第 55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0860718 全文修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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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4186
C居住滿六個月才符合投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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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4955
(A) 依據憲法規定,總統必須兼任該黨的黨主席
憲法未規定政黨黨主席由誰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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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
台灣民眾黨章程第15條:黨主席由黨員直接投票產生
中國國民黨黨章第17條:黨主席由全體黨員無記名投票
民主進步黨黨章第15之1條:現任總統為本黨黨員時,自其就認之日,為本黨主席

(B) 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都須由副總統副署
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C) 選民最遲需於 2015 年 9 月 15 日起連續居住我國境內才符合投票條件
2016年1月16日選舉日
投票條件:最遲要2015年7月15日連續居住我國境內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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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11條: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年滿二十歲,有選舉權
第12條
1 前條有選舉權人具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選舉人
一、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者。
二、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現在國外,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並在規定期間內向其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辦理選舉人登記者。

(D) 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可不具黨員身分,亦不需具有公務人員資格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1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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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未規定要有黨員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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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00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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