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原住民類組:國稅法規概要#78143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原住民類組:國稅法規概要#78143

年份:108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14.依據所得稅法第 14-5 條規定,個人出售房地之交易所得或損失,其申報之期限為何?
(A)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 30 日內,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B)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 60 日內,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C)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年 1 月底前,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D)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當年 12 月底前,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3499664
未解鎖
第 14-5 條個人有前條之交易所得或損...
(共 13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推薦的詳解#4228555
未解鎖
所得稅法 第14-5條 個人有前條之交...
(共 13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503868
未解鎖
個人出售房地之交易所得或損失,其申報之期...
(共 20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