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進階授信法規
>
103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3 屆進階授信人員-授信法規#22247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3 屆進階授信人員-授信法規#22247 |
科目:
進階授信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3 屆進階授信人員-授信法規#22247
年份:
103年
科目:
進階授信法規
14.有關票據之提示期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匯票執票人應於到期日後三日內提示
(B)本票執票人應於到期日或其後二日內提示
(C)見票後定期付款之匯票應自發票日起六個月內為承兌之提示,但發票人得以特約縮短之
(D)支票之發票地與付款地不在同一省(市)區內者,應於發票日後十五日內提示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林郁潔
B1 · 2017/06/15
推薦的詳解#2270217
未解鎖
匯票及本票之提示期限:均為「到期日」或...
(共 2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