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機關就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得就實際需要另行規定,附經公證或認證 之中文譯本,並於招標文件中訂明。其原文與中文譯本之內容有異者,以下列何者為准?
(A)原文
(B)中文譯本
(C)取對機關有利者
(D)取對廠商有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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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7), B(47), C(6), D(5), E(0) #264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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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2585
細則第37條依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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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8210
政府採購法 第36條第3項 外國廠商之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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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1583
機關就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得就實際需要另行規定,附經公證或認證 之中文譯本,並於招標文件中訂明。其原文與中文譯本之內容有異者,以下列何者為准?
(A) 原文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37 條
依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投標文件附經公證或認證之資格文件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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