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甲申請核發第一類電信事業特許執照,遭主管機關拒絕核發,第一步應如何救濟?
(A)提起訴願
(B)提起確認訴訟
(C)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D)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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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9), B(25), C(53), D(16), E(0) #3307428
統計: A(239), B(25), C(53), D(16), E(0) #3307428
詳解 (共 2 筆)
#7258796
甲申請核發第一類電信事業特許執照,遭主管機關拒絕核發,第一步應如何救濟?
(A) 提起訴願✔️
依《訴願法》第 1 條及第 2 條,對行政處分不服,應先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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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法第 1 條 1 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 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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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法第 2 條 1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 2 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
(B) 提起確認訴訟❌
確認訴訟具有「備位性」,通常是在無法提起撤銷訴訟或課予義務訴訟時才能使用。且本案目標是「要執照」,確認訴訟無法達成此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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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題目問的是「第一步」,而提起課予義務訴訟必須在「訴願被駁回」或「機關在法定期間內不為決定」之後才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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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 一般給付訴訟適用於「非行政處分」的給付請求(例如請求給付金錢、事實行為)。
- 核發執照屬於「行政處分」,不能用一般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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