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依照《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針對小太陽幼兒園在設置幼幼班的基本設施設備描述,以下何者
符合規定?
(A)廁所應設置蹲式大便器數目為班級人數的 1/4
(B)班級內需設置盥洗室及冷溫水淋浴設備
(C)洗手台高度不得逾 60 公分
(D)室內活動室應設置於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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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 B(1876), C(290), D(46), E(0) #2949793
統計: A(45), B(1876), C(290), D(46), E(0) #2949793
詳解 (共 4 筆)
#5541869
大便器:
大便器:男生每十五人一個;女生每十人一個。
以坐式為原則,其高度(包括座墊)為二十五公分(得正負加減四公分);採蹲式者,應在其前方或側邊設置扶手。但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應使用坐式大便器。
淋浴設備:
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班級,每班均設盥洗室;盥洗室均設置冷、溫水淋浴設備。
洗手台高度:
洗手臺:供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使用者,高度不得逾五十公分;供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使用者,高度不得逾六十公分。洗手臺前應設置鏡子。
室內活動室之設置:
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室內活動室,應設置於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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