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應於申訴之日起,至多幾日內妥適處理之?
(A)七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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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6), B(454), C(3523), D(167), E(0) #3025224
統計: A(316), B(454), C(3523), D(167), E(0) #3025224
詳解 (共 8 筆)
#5919374
消費者保護法
第 43 條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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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1770
企業對於「申訴」,應於「十五日」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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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0865
消保法 第43條2項: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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