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災害防救法、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127769
年份:114年
科目:一般警察/消防警察◆四等◆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15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於一大氣壓時,閃火點在攝氏 21 度以上,未達 70 度,為第幾石油類?
(A)第一石油類
(B)第二石油類
(C)第三石油類
(D)第四石油類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