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某市政府社會局黃科長欲循採購程序委外辦理某項業務,經局長同意後,先邀請某些民間業者和
專業人士到辦公室請教意見,再撰寫招標需求書進行正式程序。這種前置作業作法的可能後果是:
(A)違反刑法洩密罪
(B)違反刑法貪污罪
(C)違反遊說法被處罰鍰
(D)無須負擔刑責和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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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35), B(188), C(266), D(4300), E(0) #1915567
統計: A(1035), B(188), C(266), D(4300), E(0) #1915567
詳解 (共 6 筆)
#3259261
補充:
若洩漏尚未決標之政府採購案底價,則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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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7612
這一題可以用實務方向來思考看看:
一、既然這項採購案需要委外,就表示單位同仁沒時間親自處理所有細節,對於該業務也並非最專業的,所以招標案尚未成立前,先就招標的需求向專業人士請益,實屬正常。
例:同仁只知道要做一個宣傳影片,但是連拍片、剪接有哪些細項、錢該花在哪裡都不知道,當然需要請教專業人士才有辦法把招標需求寫清楚一點專業一點,以免吸引不了廠商來投標。
二、本題都沒有提到和金額有關的詞,只有說「請教意見」,所以不假設該會面有出現非題意的洩漏底價等等之情事。單就題意敘述,難以認定有違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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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2041
本來選A
但是好像太簡單,而且又是A
一整個想讓人跳陷阱
違背良心選了D
就對了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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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2298
我也寫D
我覺得除非你是私底下請他們到外面請教
才會有不公正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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