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甲以自己使用的筆記型電腦對 A 公司之電腦植入病毒軟體,並藉此要脅公司給付 20 萬元。A 公司如 約給付金額後,甲卻沒能依約完全解決病毒問題,A 公司報警後甲遭逮捕,在甲的身上並找到海洛 英數包。下列關於沒收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筆記型電腦為犯罪工具,法院在判決中應宣告沒收
(B)甲確實有嘗試幫公司解決病毒問題,20 萬元的不法利得,法官可以斟酌裁量,非義務沒收
(C)海洛英數包屬於違禁物,非任何人可以持有,法官不得宣告沒收
(D)法官得對海洛英單獨宣告沒收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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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8條 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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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錯誤的點 刑法第38條第二項 ...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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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謂「單獨宣告沒收」,係指法院無科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