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26611
年份:114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16有關營業稅之申報繳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營業人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由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後退還之
(B)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應由勞務買受人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15日內,就給付額依規定稅率,計算營業稅額繳納之
(C)為減輕徵納雙方之行政負擔,營業人當期若無銷售額,則不需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溢付營業稅額
(D)營業人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相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但若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一期報繳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