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侵權行為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A)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B)無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以行為時有意思能力為限,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責任
(C)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D)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殯葬費之人,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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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2), B(2054), C(208), D(855), E(0) #1856910
統計: A(132), B(2054), C(208), D(855), E(0) #1856910
詳解 (共 7 筆)
#2991329
(B)無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以行為時有意思(識別)能力為限,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責任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
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
,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
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
一部之損害賠償。
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
害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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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無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應如何負擔民事責任?
(A)由該無行為能力人負責
(B)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責
(C)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D)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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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4620
16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侵權行為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A)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B)無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以行為時有意思能力為限,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責任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
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
,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
,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
理人時,發生效力。
理人時,發生效力。
所謂識別能力,係指認識其行為在法律上評價上應負責任之能力,且係在個案上作判斷,與行為能力的判斷不同。惟此所稱之認識,並不以其對於違反法律之禁止或強制,或違背公序良俗有具體之認識為要件,僅須抽象地認識其有違反是非評價即可。
(C)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D)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殯葬費之人,應負賠償責任 .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
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
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損害賠償適用之。
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
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損害賠償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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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1543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侵權行為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A)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185 Ⅰ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185 Ⅰ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B) 無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以行為時有意思能力為限,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責任
§187 Ⅰ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187 Ⅰ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C)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184 Ⅰ後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D)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殯葬費之人,應負賠償責任
§192 Ⅰ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92 Ⅰ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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