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某日阿菊正在觀看八點檔鄉土劇,以下是劇中的數段對白,對白中的法律觀念有對有錯。依相關法律規
定,下列何者正確?
(A)本來以為他會受到法律制裁,沒想到還是交保了
(B)他才 7 歲念國小一年級,就算犯了滔天大罪也不受刑法追究
(C)檢方才求刑 5 年,真的判得太輕了
(D)有良知的律師,是不應該為殺人犯辯護的
統計: A(955), B(7352), C(400), D(421), E(0) #2350794
詳解 (共 10 筆)
(A)交保了還是會受法律制裁
交保:正式法律名詞是「具保」,指法院或檢察官要求提出保證書,並指定相當保證金,以代替羈押被告的一種作法。至於具保金額多寡,會審酌被告身分、地位、職業、經濟能力、案情輕重及犯罪情節等裁量決定。若具保後,被告卻逃亡藏匿,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8條第1項規定,法院可以將保證金沒入。
依刑事訴訟法第110條第1項規定:被告及得為其輔佐人之人(被告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法定代理人等)或辯護人(通常是律師),得隨時具保,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
(A) 本來以為他會受到法律制裁,沒想到還是交保了
法律制裁:公法(刑事/行政)/私法(民事),刑事重於行政重於民事。
交保:要求犯罪嫌疑人付「保證金」,配合法院會還、不配合會沒收。
(B) 他才7歲念國小一年級,就算犯了滔天大罪也不受刑法追究
→刑法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民法未滿七歲由法定代理人代做
(C) 檢方才求刑5年,真的判得太輕了
→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不同的罪有不同的刑責
(D) 有良知的律師,是不應該為殺人犯辯護的
→律師作為被告代理人,須維護被告本來就有的權利!
如「不自證己罪原則」,律師不能主動代替被告去證明「被告有犯罪」這件事。
幫補充,這題我想了好久!!!
(以下為極為白話的解析)
(A)法律制裁是判刑了不會有交保的問題出現,
交保是羈押代替的方法。
(C)檢方求刑歸求刑 但最後判決是法院唷。
(D)殺人罪是強制辯護案件,一定要有律師才可以。管它良知XD
C應該是錯在檢方求刑但判決的是法官吧!不是檢方自己判刑⋯⋯
C.5年以上很重,錯後面那句 太輕
何謂「重罪」?
一 如果以法定「強制辯護」案件論,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刑事訴訟法第31條1項前段),基於慎重,應待被告之辯護人到場,始得進行審訊。
二 以「羈押之要件」論,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得不經傳喚強制拘提(刑事訴訟法第76條1項4款),。
三 以「得緩起訴的輕罪標準」反論,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
求刑應該是指檢察官向法官建議判刑5年 而不是已經判5年了
我是這樣想的 應該不是錯在重罪或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