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依據臺北市學校體育發展方案,下列何者正確?
(A)體育班之體育課應由體育教師擔任授課,每班以 15 人至 30 人為限。
(B)體育課之教學,如採另行編班方式,應考慮學生之個別差異或運動興趣,每班以不超過 30 人為原則。
(C)學生體育成績考查配分為:運動技能 50%、運動精神與學習態度 30%、體育常識 20%。
(D)為提升學生游泳能力,臺北市國小畢業生的游泳能力指標為能游 25 公尺。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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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改了喔!!!剛剛去教育部法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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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台北市自己的法規”各位請注意!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