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有關企業主辦理家族信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勞務出資者,應經全體股東同意並於章程載明其種類、抵充之金額及公司核給之股數
(B)為避免家族成員任意修改公司章程,可提高修改章程的股東出席人數
(C)為避免家族成員任意修改公司章程,可提高修改章程的出席人數表決門檻
(D)為確保公司資產之收益及安全,可在章程中設置分配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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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15), C(15), D(83), E(0) #3414114

詳解 (共 1 筆)

#6761711

(D)為確保公司資產之收益及安全,可在章程信託契約中設置分配委員會


家族信託並非直接在公司章程中設置機構,而是透過信託契約來約定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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