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4 屆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授信法規#125788
年份:114年
科目:進階授信法規
16.甲為發票人,乙為受款人,乙背書於丙,丙背書於丁,丁又背書於戊,戊故意將丙之背書塗銷後,再背書於己,己 復背書於庚,現庚為執票人,則依票據法規定,下列何者應負票據責任? (A)甲、乙、丁 (B)甲、乙、戊、己 (C)甲、乙、丁、己 (D)甲、乙、丁、戊、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