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依民事訴訟法規定,有關訴訟上和解成立者,當事人得聲請退還裁判費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聲請退還其於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一 (B)得聲請退還其於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C)得聲請退還其於該審級所繳裁判費全部 (D)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訴訟費用不可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