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何種情況,國家不負賠償責任? 
(A)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致人民之自由或權利受損害 
(B)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私人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致人民之自由或權利受損害
(C)公有公共設施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
(D)公務員怠於行使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受損害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3), B(894), C(5611), D(767), E(0) #971664

詳解 (共 10 筆)

#1194188
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
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X  不可抗力之因素)
156
0
#1289022
C 大地震 龍捲風 隕石 核彈不賠.....
35
0
#2178405
如果今天管理機關已經善盡責任但是設施還是...
(共 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2288011
雖然公有公共設施是無過失責任遇上不可抗力...
(共 3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1
#1289420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
不可抗力之因素..ex.天災
11
0
#1532823

國家不負賠償責任,代表屬於合法

合法=補償

違法=賠償 

10
0
#2135345
國家即可不負賠償責任
(共 1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1
#2135342
1. 公共設施已具備通常應有之"安全性"...
(共 4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1338768
自我檢討=.=(C)公有公共設施因不可抗...
(共 7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
#4115907

《國家賠償法》108.12.18

§2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A)、(D)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3 (此條在修法時新增內容)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項、第二項及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4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B)
前項執行職務之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受委託之團體或個人有求償權。

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712560
未解鎖
「不可抗力」造成的公有公共設施欠缺,就不...
(共 6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