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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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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18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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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18948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18948
年份:
103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17 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規定父母、監護人及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者,不得讓幾歲以下的兒 童獨處或由不適當人代為照顧?
(A)3歲
(B)6歲
(C)7歲
(D)12歲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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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e Time
B1 · 2017/06/30
推薦的詳解#2305335
未解鎖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
(共 1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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