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有關行政機關適用法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依法行政原則
(B)不受上級機關之指揮監督
(C)得為合義務性之裁量
(D)有依法訂定行政命令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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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 B(10451), C(168), D(168), E(0) #610569
統計: A(62), B(10451), C(168), D(168), E(0) #610569
詳解 (共 8 筆)
#923028
行政機關基於行政一體原則,下級機關須受上級機關之
指揮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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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375
行政程序法第十條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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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6834
得為合義務性之裁量˙˙˙˙就是不可以不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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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1974
行政裁量不得「逾越」及「濫用」,稱為「合義務性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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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850
請問"得為合義務性之裁量" 是甚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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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713
釋字613號
行政旨在執行法律,處理公共事務,形成社會生活,追求全民福祉, 進而實現國家目的,雖因任務繁雜、多元,而須分設不同部門,使依不同專業配置不同任務,分別執行,惟設官分職目的絕不在各自為政,而是著眼於分工合作,蓋行政須有整體之考量,無論如何分工,最終仍須歸屬最高行政首長統籌指揮監督,方能促進合作,提昇效能,並使具有一體性之國家有效運作,此即所謂「行政一體原則」。
憲法第五十三條明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其目的在於維護行政一體 ,使所有國家之行政事務,除憲法別有規定外,均納入以行政院為金字塔頂端之層級式行政體制掌理,經由層級節制,最終並均歸由位階最高之行政院之指揮監督。民主政治以責任政治為重要內涵,現代法治國家組織政府,推行政務,應直接或間接對人民負責。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行政院應對立法院負責,此乃我國憲法基於責任政治原理所為之制度性設計。是憲法第五十三條所揭示之行政一體,其意旨亦在使所有行政院掌理之行政事務,因接受行政院院長之指揮監督,而得經由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途徑,落實對人民負責之憲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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